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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、政府与爱国

前些天看过一篇文章,用简单的比喻的方式说明了国家、政府等等名词的含义,归纳转载一下,便于分清楚什么是真正的爱国。

国家”这个概念是其它几个概念的基础,而且分歧比较大,也经常被混淆概念。国家也是“社会关系”的一种,而且是最高级别的社会关系。比如“家庭”、“商业组织”、“宗教组织”、等等都属于社会关系。既然是社会关系,国家自然会对应一个相对固定的人类群体(这是“国家”和其它社会关系的相似之处)。另外,国家还具有其它一些额外的特征:
1. 国家会对应一块相对固定的土地
2. 国家会对应一个相对固定的政治制度(也就是后面所说的“政体”)
拿“居民小区”来比方,一个国家就好比一个居民小区。当提到“居民小区”这个概念的时候,显然既包括小区里面的居民,也包括小区这片土地及土地上的相关建筑。

国家这个概念通常会对应一个相对固定的政治制度,这就是“政治体制”。政体有好几种,自柏拉图、亚里士多德以来,主流的分类方法如下:君主政体:主要权力掌握在一个人手中;贵族政体:主要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中;共和政体:主要权力掌握在多数人手中

前面说了,共和制的国家,主要权力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。这些掌握权力的多数人,称为“公民”。拿“居民小区”来比方——共和制国家中,掌握权力的大多数人,如同小区里面的“业主”。

在共和政体中,因为公民的人数很多(少则几十万,多则几亿)。显然不可能让这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去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(因为技术上的原因,效率太低)。而且治理国家需要一些专业知识,并非每个公民都具有专业知识。所以,需要雇佣一小撮人来管理国家事务。这一小撮人就组成“政府”,行使治理国家的权力。拿“居民小区”来比方,政府如同“物业”。比如小区需要清洁工打扫卫生。但不是每个业主都懂得如何打扫卫生(有的业主虽然懂,但未必愿意亲自干)。这时候就通过雇佣物业来干这些事情。那么这种小区物业就是政府

政党就如同“物业公司”。只有经过所有业主的授权,物业公司才可以对小区进行管理(物业公司可能同时管理好几个小区,比如各个地方政府)。正常的民主国家都是“多党制”的,这种制度下,会有多个“物业公司”竞争上岗。哪个物业公司干得好,就继续干,干得不好就滚蛋,换另一个物业公司来干。

那么,正常情况下按常理,小区(国家)是业主(公民)的财产,让小区安宁整洁是业主的愿望,业主爱小区。业主叫物业来管理小区服务业主,但物业公司不能霸占小区财产,侵害业主的权利。业主有权利通过业主委员会(也就是“议会”“人大”)来更换物业公司,但实际上,在某朝,是什么情况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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